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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消防局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成功案例教育資料-1

案由:

110 年 10 月○日 4 時○分,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文山區一住宅有警報聲響有煙出,即派救災輛前分隊到達現場經確為屋主烹飪 後爐火,導鍋具乾產生白啟動住用火災警報器。屋在家時撲勢,避免了一場火災發生。

火災概要:

時間:11010月○4分。

地點:臺北市文山區。

建築物5RC造建築物,住宅用途。

人員避難情形:無。

初期滅火:無。

住宅用災警報器動作情形:

()設置位置:住警器裝設於客廳天花板上。

()動作情形:致使器作動並發出警報聲。

人員傷亡:無。

檢討分析:

本件成預警例為臺北市政府消防108411日執行「108宅用火災警報器」補助裝設。

本件火因疑似因食不慎造成冒蓄積引發火災。

策進作為:

持續推住宅火災器裝設,並加強宣導住戶自行購置裝 設住宅火災報器各寢室、樓梯及走以防護每一個空間,並每月自行檢測功能是否正常。

透過平防火導等告知民眾重要火災求生知識,得知火 災發生時,場逃通道濃煙應向下逃生、水平逃生至屋進行難;生通佈滿濃煙發現無法逃則應選擇堅不易毀的或金屬門之室內待救,並且用毛巾等物品塞門縫止濃入,救並以電話告知消防人員待救區域。

 

熟悉住內逃線,生時選擇適當之逃生路線,而逃生路徑也必須要保持通暢,避免堆積雜物等物以利順 火場成逃生不應次進更不應該在逗留在火場內部。

內部隔間、板、天花等裝潢,使不燃或耐燃材使用易之木材料導熱鐵皮作為隔間之裝潢。

發現火時,聲喊火了119通報消防火勢過大無法行滅時,持續嘗試且趕快逃跑。

宣導民於廚烹煮「人離火滅之觀念,養成火源使用完畢時關閉瓦斯爐火習慣。

伍、現場平面圖:

現場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