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案由: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信義區一處住宅有警報聲響且有煙冒出, 立即派遣救災車輛前往。經消防分隊確認現場疑似為電線短路,產生白煙啟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鄰居聽到警報聲響立即撥打 119報案。
貳、火災概要:
一、地點:臺北市信義區。
二、建築物情形:地上5層RC構造建築物頂樓加蓋1層鐵皮屋,現場為住宅用途。
三、人員避難情形:無人員傷亡、受困。
四、初期滅火:無。
五、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動作情形:
(一)設置位置:梯間。
(二)動作情形:頂樓加蓋鐵皮屋火災產生的煙沿著梯間向 5樓
蔓延,觸發火災警報器動作。
六、人員傷亡:無。
參、檢討分析:
一、本件成功預警案例為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補助裝設。
二、本件火災初判原因為電氣因素,雜物燒損。
肆、策進作為:
一、宣導民眾晚上就寢時,務必確認家內用火用電情形,電源開關是否關閉,以免致災。
二、持續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設,並加強宣導住戶自行購置 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各居室、廚房、樓梯及走廊,以防護每一個空間,並每月自行檢測功能是否正常。
三、透過平時防火宣導等時機告知民眾重要火災求生知識,得知 火災發生時,若現場逃生通道無濃煙危害,應向下逃生、水平逃生至屋外進行避難;若逃生通道佈滿濃煙發現無法逃生,則應選擇堅固不易燒燬的木門或金屬門之室內待救,並 且用毛巾等物品塞住門縫防止濃煙竄入,開窗呼救並以電話告知消防人員待救區域。
四、熟悉住家內逃生路線,逃生時選擇適當之逃生路線,而逃生 路徑也必須要保持通暢,避免堆積雜物等物品,以利順利逃生。火場成功逃生後,不應再次進入火場,更不應該在逗留 在火場內部。
五、內部隔間、地板、天花板等裝潢,應使用不燃或耐燃材料,勿使用易燃之木質材料及易導熱鐵皮作為隔間之裝潢。
六、發現火災時,應大聲喊失火了並撥打 119通報消防局,火勢過大無法自行滅火時,切勿持續嘗試且趕快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