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因陋就簡到州廳正式設立「消防組」,開啟官辦消防的新頁;日治前期的消防員,以建築工人兼差最多……
民國18年訂頒「擴充消防組織大綱」,這是我國消防組織有正式規定的濫觴。到 36年訂頒「各級消防組織設置辦法」,將消防組一律改稱消防隊,民間消防一律 改稱為義勇消防隊,對於人員、經費、器材等已有較詳細的規範……。
從日治到國人自治,在既有基礎上轉型,臺北消防年年有新意;或是體制的修正建立、或人員設備的加強;雖是千頭萬緒,消防業務屢見創新……
臺灣的消防,自光復起就有相當的規模,不過,日人當時的體制是列為警
察局指揮下的民間消防組織;接收之後,仿照大陸體制將其列入警察局之下,並由行政科掌理其業務,嗣後又感消防力量不足,另成立民間消防,將義務性質的隊員納入常備的消防警察組織之內。換句話說,平時由常備的消防人員服勤,遇有火警發生時,義務的消防人員才出動協助從事搶救災害業務。
民國40年7月12日臺灣省政府修正公布「臺灣省各縣市義勇消防隊編訓辦法」,將義勇消防分立;接著民國53年1月20日公布「臺灣省各縣市暨港務局消防警察隊管理規則」,消防組織依法正式成立消防隊,並隸屬縣市警察局為一級單位,同時將業務職掌擴大到一切「災害之防救」,可說是邁進「現代化消防」的轉捩點。除上述常備消防警察隊外,臺灣省政府運用民力補助消防警力之不足,充實地方消防力量,以應各項災變搶救及戰時空襲防護需要,於民國52年5月22日頒布「臺灣省各縣市義勇消防警察大隊編訓服勤辦法」(後又於民國64年8月22日修正),規定各縣市應組義勇消防警察大隊,受各該管警察局長及消防警察隊長監督指揮,並且硬性規定義勇警察大隊部應設於消防警察隊部,中隊設於消防警察分隊部,分隊則設於消防警察分(小)隊部內。
當都市結構日益明顯,人口密集,建築物林立,火災或意外災害發生的機會相對增加,屬於現代化的消防業務系統,此時逐漸成形,消防警察大隊的成立,確認消防任務朝獨立運作的趨勢……
臺北市於民國56年改制,升格為直轄市,各項建設突飛猛進,臺灣地區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頻仍,因應日漸繁重的緊急傷病、意外事故救護,建立現代化的消防設施日形重要。基於以上種種因素,市府警察局決定擴大消防隊的編制,成立消防警察大隊。
加強災害防救工作
消防工作已逐漸注意到防災的重要性:加強高樓建築物消防安全管理,推行高樓暨公眾使用場所安全管理員訓練,實施建築物公共安全聯合檢查,加強消防安全查察,協助查處妨害消防救災緊急逃生之違規廣告物。在加強危險物品管理上,對當時列管危險物品行業641家,加強危險物品檢查工作,不合規定者,依法辦理,並追蹤督導改善。
加強防火宣導教育
辦理高樓大廈及社區家戶防火宣訓工作,召集社區負責人、家戶代表、大廈管理員、里鄰長等實施防火常識講習。辦理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員工消防安全巡迴講習,並對各場所之現有消防設施加強檢查,講解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及編組演練。舉辦各級學校消防安全巡迴教育,以增進學校師生防災知識,提高防火、防震觀念,進而普及每一學生家庭。每年依據季節特性,擴大舉辦夏、秋「119」防火宣導;民族掃墓期間,加強山林防火警戒宣導,以提高民眾防火警覺。
加強災害搶救能力
為提昇高樓救災搶救功能,加強幹部指揮作戰能力,舉行兵棋推演幹部訓練,使每一基層幹部均能熟習指揮作業程序,並能依火災現場情勢發展,適切反應處置。
災害搶救 提高效率
專責現場指揮體系
根據以往事故處理經驗,搶救過程中,災害現場指揮體系有其需要與急迫性。
建立一套具備單一指揮、統合的指揮架構、共通的救災語言、彈性與模組化的組織及整合通訊的救災指揮體系,使緊急事故現場的救災速度、資源整合與運用,能夠發揮最大效益與成效,進而確保各項救災裝備及人力的有效運用,降低災變造成的危害。
提昇搜救隊救災能力
新建搜救犬訓練場地,提昇搜救犬人命搜救能力;持續辦理複訓及動員演練,培訓新進搜救隊人員,強化整備動員及救災能力,積極參加聯合國國際搜救組織。
持續推動消防通道淨寬
持續評估並逐步增設符合救災急迫性的路段,公告列管為「消防通道」,由消防局、警察局及交工處成立的聯合稽查小組每季抽查公告消防通道維護情形,查看道路禁停紅線及標字維護、違規停車取締告發、拖吊及路霸取締執行情形,確保救援車輛通行順暢執行防災救災任務,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持續辦理火災搶救困難地區實兵演練及兵棋推演,強化救災技能。
興(重)建消防據點
檢討救災盲點地區,增加消防新據點,朝先進國家平均服務面積4平方公里、或5分鐘內到達服務地點之原則邁進。並優化無線電通訊系統,改善通訊品質。
災害預防 消防全民化
從小扎根,從心做起
年來,火災發生件數雖逐年下降,住宅火災件數及死亡率卻有逐年升高之趨勢,大多是火災發現延遲導致避難不及,而傷亡者多為高齡者或是婦女、孩童等避難弱者。
透過災後訪視調查發現,多數人仍對於使用滅火器及火災時正確逃生觀念薄弱,未來宣導工作將結合中小學教育學程,讓正確的防災觀念從小扎根。此外,積極爭取社區組織與里鄰長的協助與推動,針對高齡者、婦女、身心障礙者,透過體貼的關懷,進行防火宣導。
為加強對新移民及外籍人士的防災宣導,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將強化第一線宣導人員的語言能力,並針對新移民製作宣導文宣,以提供相關重要防火觀念。
推動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為降低住宅火災發生及人員傷亡,擴大推動辦理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政策。根據臺北市96年及97年火災發生統計資料及關係人發現,家庭所得與火災發生有顯著關係。為此,消防局於99年度編列200萬元補助低收入戶裝設住宅火災警報器,使能及早獲知火災發生,縮短避難逃生的時間。
精進火災調查與鑑識
維持鑑定實驗室認證,購置新式鑑識儀器,採證流程標準化,提昇火災調查公信力,維護民眾權益。
強化火災現場調查深度,詳細紀錄火災各項資料並建立相關資料庫,提供火災預防及搶救等消防行政之參考。
彙整相關資訊,提醒民眾相關權益及協助災後復原事宜。
運用民力 救災力量無窮
水災之後,深感潮流不可擋,已在消防法與災害防救法中納入民力運用。近些年來國際間災害頻傳,在救災無國界的地球村理念下,政府結合民間救災力量展現於國際間,臺北市居於我國首善之區,救災資源亦優於其他縣市,因此更應結合民間救災力量。88大地震及921在「政府資源有限、民力無窮」之國際趨勢下,先進國家無不以政府來結合民力;我國在擴大結合社區及古蹟據點、多元化訓練課程吸引年輕人加入義消,以符合多元化社會需求,進而擴大為民服務層面。
強化動員 積極參與國際
臺北市國際搜救隊成軍至今,在持續不斷的努力之下,已成功代表國家執行多起風災、震災等救援任務。
未來臺北市國際搜救隊將新建搜救犬訓練場地,提昇搜救犬人命搜救能力;持續辦理複訓及動員演練,培訓新進搜救隊人員,強化整備動員及救災能力,並積極參加聯合國國際搜救組織。
高級救命術 擴大實施範圍
為因應日益增加及複雜之救護勤務,提昇到院前緊急救護服務品質,給予急重症患者更適當之救護品質及送醫服務。配合衛生單位訂定之醫院分級制度,訂定相關救護執勤規範,強化專責救護人員到院前處置重大創傷、腦中風、心肌梗塞、輔助呼吸道及藥物等急重症急救處置能力,使傷病患獲得最適當照護及送醫服務,進而減少傷病患失能或死亡。
配合95年建置的「智慧型電腦輔助勤務派遣系統」,強化及提供市民最完整的到院前緊急救護服務;持續強化該系統中「派遣後指示」功能,藉由系統傳送簡訊,第一線緊急救護勤務執行同仁尚未到達現場前,已先獲知詳細資訊,提供患者更佳救護服務品質。
五大策略 打造防災臺北城
建構一個安全無虞的生活空間,強化災害防救工作,防救災團隊以「執行任務於法有據、災害資訊完全掌握、指揮應變臨危不亂」自許:以「臺北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為藍本,落實執行「持續建構防災都市」;並以「防災E化、作業標準化、救災效率化、社區安全化、全球接軌國際化」五大前瞻性策略做為重大施政計畫之執行目標,擘劃一座「優質防災城市、安全永續的居住環境」為未來發展的長期願景。